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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EMBA2021年拟录取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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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厦门大学EMBA2021年统考复试工作已结束,经各级部门审核,现公布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1)。 以下重要通知,请考生务必知悉、落实。 一、签署定向就业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2021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注意:乙方为拟录取考生;我单位只收取考生与厦大签订之合同)。 请下载附件2中《定向合同》,双面打印后填写完成并签字,一式两份。 【提交】请考生于2021年4月3日前将签署好的《定向合同》电子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以“考生姓名+定向合同”命名后,发送至zhenmin@xmu.edu.cn;一式两份的原件于2021年4月15日前邮寄到厦门大学EMBA中心招生办公室。 二、寄送所有相关纸质版材料 考生复试前按要求准备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复试通过后的体检报告及上述定向合同,必须提交原件。请按我单位原通知要求将上述材料整理好顺序,装入档案袋信封,封面以“厦门大学EMBA2021年统考复试申请材料+考生姓名”命名,并在封面列明材料清单,于2021年4月15日前邮寄到厦门大学EMBA中心招生办公室。 请您寄出前仔细核对邮寄清单,并按该顺序整理: 三、邮寄收件信息与注意事项 1、我单位收件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保欣丽英楼(嘉庚一)205室,0592-2187907,王老师收。 2、快递方式: 请考生使用EMS或顺丰速递,不建议使用“四通一达”等,不要使用“达达”等“同城”服务,拒收到付件! 3、其它: 体检要求、材料命名顺序、总材料清单等细节,请考生参考我单位官网上一条通知:《厦门大学EMBA2021年统考复试通知》。 考生未按要求寄送材料而导致的快递未及时送达、录取审核未合格等问题,由考生负责。 请注意,附件名单为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请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
附件【附件1-厦门大学EMBA2021年统考拟录取名单.pdf】 附件【 附件2-厦门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