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7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5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57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7个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博士生导师1960余人,硕士生导师38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900多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400名左右(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45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9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名左右。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此外,我校还招收若干专项计划,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另行公布。
我校“2021年各培养单位硕士招生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下达、推免硕士生接收和其他实际情况,学校可对分专业(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进行必要调整(增加或减少),具体情况届时将由各培养单位予以公告说明。
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我校2021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2.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详见《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二)报考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根据《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精神,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如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外),须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三)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3.我校“单独考试”限 “行政管理(专业代码120401)”及“公共经济管理(专业代码1204Z1)”和“出版发行学(专业代码1205Z1)”3个专业招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外,其他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www.gs.whu.edu.cn)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武汉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在校研究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特别提醒: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20年11月6日—10日。“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www.gs.whu.edu.cn)公告。其他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经考生确认(含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
2021年武汉大学部分培养单位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仔细查阅相关培养单位招生目录,避免误报。对不符合该项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准考。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
七、初试及复试
2020年12月19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28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及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及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以及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公共课科目均使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复试时间: 2021年 3 月— 4 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特别提醒: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21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3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见下表,最终学费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
培养单位名称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 (万元/年)
备注
信息管理学院
工程管理
2年
4-4.95
出版发行学
3年
3
单独考试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MBA)
3年
5.6-6.6
工商管理(EMBA)
3年
32.8/3-35.8/3
会计
3年
5.6
工程管理
3年
4.6
艺术学系
艺术
3年
2.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3年
4
单独考试
公共经济管理
3年
3
单独考试
公共管理
2年
3-4.4
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管理
2年
2.8
水利水电学院
土木水利
2年
2.2
工程管理
2年
3.4
动力机械学院
工程管理
2年
4.9-4.95
城市设计学院
城市规划、建筑学
3年
2.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水利
2年
3
工程管理
2年
4.5-4.95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资源与环境
3年
2.2
印刷与包装系
材料与化工
2年
2.2
基础医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3年
2.2
第一临床学院
护理、生物医学工程
3年
2.2
中药学
2年
2.5
第二临床学院
护理
3年
2.2
健康学院
公共卫生
2年
3.6
护理
3年
6.8/3
药学院
药学、中药学
2年
2.5
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工商管理(MBA)
3年
6.6
注:详情见各非全日制专业招生简章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基础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优秀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获得基础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评选比例为基础学业奖学金参评人数的30%。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额度
(万元/学年)
优秀学业奖学金
一等
10%
0.4
二等
20%
0.2
基础学业奖学金
——
100%
全额学费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额度(万元/学年)
奖励人数
特等奖
8
名额不限
一等奖
5
60人左右
二等奖
1.5
400人左右
4.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助管工作资助标准为硕士生20元/小时,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的工资标准另行规定。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三、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www.gs.whu.edu.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http://yz.whu.edu.cn)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陆续更新中)。有关自命题的考试范围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简称MBA),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毕业后授予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3年批准大连理工大学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MBA)。
一、项目概况
1980年,中国工业科技管理大连培训中心与大连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前身)同期成立,两块牌子,同一实体。由此打开了中国现代管理教育的大门。
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技术经济及管理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应用经济学都是辽宁省重点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和“工商管理”学科都进入A类,是国内6所同时拥有两个A类学科的商学院之一。在教育部学位中心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评估结果为A档。
学院经过40年的发展,打造了一支由院士领衔,长江、杰青、优青等名师荟萃的师资队伍,这是一批能够将经济管理实践与理论融会贯通的高水平教师团队。
学院于2015年通过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AACSB)国际认证,2016年通过中国高质量MBA教育(CAMEA)认证,并在2018年通过欧洲质量发展认证体系(EQUIS)国际认证。是中国大陆地区第8所、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同时通过ACE三大权威认证的商学院。
二、培养
(一)培养目标
大连理工大学MBA教育始于1984年。作为一个开拓者,学院一直注重MBA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在“笃行厚学”院训的指导下,学院以“扎根实践培养卓越管理人才、凝练商学新知、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致力于为学生提供拓展全球化视野和重构本土化思维的情境管理教育,培养富有时代商业精神和创新管理思维的精英型职业经理人。
作为国内首批获得EMBA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大连理工大学EMBA教育定位于遵照国家人才强国战略,针对国家重大战略人才需求,培养富有民族情怀、时代精神、商业道德和创新思维的变革型商界领袖,为实现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保证。
(二)学习方式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研究方向分为(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和(非全日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修业年限为4年,超过修业年限的硕士研究生须办理退宿等离校手续离校;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5年(含休学时间);在校学习最短时间为2年(含提前答辩)。
(四)学费、奖励金与助学贷款
1、学费
学费按照财务处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大连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学费分两次缴纳。
2、奖励金
经济管理学院设置了多种形式的奖励金以鼓励在培养过程各环节表现优秀的学生,奖励金覆盖面近三百人次/年。
(1)管理类全国竞赛奖励金(最高2万元/团队);
(2)校内三大实践课程奖励金(最高3000元/团队)。
3、助学贷款
可申请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学费分期业务。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入学之日,下同)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注意:仅网上报名,而未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原则上我校2021年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入学后档案须调入学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0日17:00前向我校MBA/EMBA教育中心提供在职证明。
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5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六、考试
MBA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准考证打印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详细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外国语考试可选语种:英语二(204)、日语(203)、俄语(202)。外国语考试满分100分,不测试听力。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满分2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三)复试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八、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已通过夏令营面试考核、初试分数达到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的考生,以及未参加或未通过夏令营面试考核、初试分数达到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研究方向排序录取。
2、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均须到我校MBA/EMBA教育中心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签订协议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3、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其他院校的调剂。
十、其它说明
1、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报到等工作均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3、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EMBA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411-84707704,84707708(MBA)
0411-84706566(EMBA)
电子信箱:mba@dlut.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新北门经济管理学院C208室